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
前 言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其前身為花石陶瓷機械廠,企業成立于1990年,原為花石鎮鄉鎮集體企業,主要生產陶瓷機械設備零配件。2006年,當地政府決定對企業進行改制,由法人出資重組,成立了湘潭縣花石陶瓷機械有限公司,其經營范圍為陶瓷制品專用設備生產、塑料壓濾板制造。公司于2008年8月投資140萬元,建設年產3萬塊塑料壓濾板項目,該項目獲得了湘潭縣環境保護局的審批并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潭環驗字[2011]49號)。2013年公司名稱變更為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同年完成了年產陶瓷機械1820套、玻璃機械460套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2013年5月湘潭市環保局以[2013]102號文審批同意,2014年1月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潭環驗[2014]008號)。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現有1套3t/h的沖天爐用于鑄造生產,鑄造生產的產品主要為該公司機械設備的配件。但該鑄造項目建成投產未辦理相應的環評審批手續。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巡視期間,湘潭縣環保局于2017年3月1日對該項目進行現場調查并查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潭縣環罰決字[2017]073號),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并責令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鑄造車間完善其環保審批手續,建設單位已接受環保局相應處罰并繳納罰款。現已拆除原有3t/h沖天爐,并根據《鑄造行業準入條件》,新建5.5t/h沖天爐,年產10000t鑄鐵件作為該公司機械設備配件。
根據國家和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有關法律和規定,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委托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的編制,2017年11月29日由湘潭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該環評文件的批復(潭環審字[2017]72號)。
該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負責該項目驗收監測工作。根據《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設項目竣工環境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和規定,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初對該項目的主體工程及配套工程設施進行現場勘察,收集相關資料,并編制該建設項目竣工環保設施驗收監測方案,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對該項目排污狀況進行現場監測。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現場勘察和資料調查的基礎上,編制本驗收監測報告表。
表一
建設項目名稱 |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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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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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性質 |
新建( √)改擴建( )技改( )遷建( ) (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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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湘潭縣花石鎮馬垅村灣塘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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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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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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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生產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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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環評時間 |
2017年9月 |
開工建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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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試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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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現場監測時間 |
2018年5月24日~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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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報告表 審批部門 |
湘潭市環境保護局 |
環評報告表 編制單位 |
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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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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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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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總概算 |
65 |
環保投資總概算 |
45.4 |
比例 |
69.8% |
實際總概算 |
65 |
環保投資 |
45.4 |
比例 |
69.8% |
驗收監測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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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9)《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環評報告表》; (10)湘潭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環評的審批意見(譚環審字[2017]7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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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評價標準、 標號、級別、限值 |
廢氣:大氣污染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相關標準。 廢水:參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的B標準。 噪聲:營運期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標準。 固廢:一般固廢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 |
表二
工程建設內容: 本項目位于湘潭縣花石鎮馬垅村灣塘組,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總占地面積5800m2,總建筑面積7248m2,鑄造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占地面積約1250m2,建筑面積為1250m2,其中鑄造建筑面積為1200m2,木模生產車間50m2。項目總投資65萬元,本項目建設內容見表2-1。 表2-1驗收項目建設內容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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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輔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其消耗情況 表2-2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覽表
2、項目水平衡圖
圖2-1 項目水平衡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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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圖2-2 項目工藝流程及產污節點圖 工藝說明: (1)制芯:根據訂單要求,利用相應的模具和打芯機將覆膜砂制成砂芯。主要污染源為機械噪聲和少量無組織粉塵; (2)造型:用適量水將石英砂與煤灰充分濕潤、混合,配套相應的砂芯制成砂型,在做好的砂型內壁撒一層脫模粉,待用。主要污染源為粉塵(少量); (3)熔融:將生鐵、焦炭、石灰石按照10:1:0.3進行配料,分批次投入沖天爐中進行熔融。熔化后的鐵水落到爐缸;石灰石則高溫分解生成氧化鈣與焦炭中的灰分以及爐料中的雜質、金屬氧化物等酸性物質生成爐渣,定期排出。主要污染源為沖天爐運行時排放的尾氣、噪聲和爐渣等。 (4)澆鑄:利用鐵勺將熔融的鐵水逐個注入砂型,冷卻成型。主要污染源為無組織煙塵; (5)取件:待鑄件自然冷卻完畢(40℃左右),手工將產品從砂型挖出。主要污染源為無組織粉塵; (6)拋丸:利用拋丸機將鑄件進行初步拋丸處理。主要污染源為拋丸粉塵和機械噪聲以及集塵系統收集到的粉塵; (7)打磨:利用打磨機將鑄件進行精密打磨。主要污染源為打磨粉塵和機械噪聲以及集塵系統收集到的粉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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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處理和排放: 1、廢水 建設項目主要用水包括石英砂濕潤用水、沖天爐除塵脫硫系統用水和員工生活用水。其中,石英砂濕潤用水全部損耗;沖天爐除塵脫硫系統用水循環利用,按需補充,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作附近農田施肥。 2、廢氣 本項目運營時的廢氣以及相關的處理措施詳見表3-1。 表3-1廢氣排放及環保措施一覽表
3、噪聲 項目運營期間主要噪聲污染源為沖天爐、打芯機、拋丸機、打磨機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機械噪聲,類比同類項目,其噪聲污染源強如下: 表3-2建設項目運營期噪聲污染產生情況一覽表
4、固體廢物 建設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失效覆膜砂、沖天爐爐渣、除塵系統收集到的粉塵、脫硫系統產生的石膏、廢棄邊角料及不合格產品、員工生活垃圾等:
表3-3建設項目主要固體廢棄物產排放情況一覽表
5、項目環保設施投資及“三同時”落實情況 該項目從立項到試運行各階段執行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環境保護審批手續齊全。工程按照環評及批復的要求配置了必要的環保設施,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了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了“三同時”制度。 本次項目環保投資及其分布情況詳見下表。 表3-5環保投資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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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及落實情況: 1、審批部門審批決定 本項目環評批復見附件[環保局審批意見] 2、環評批復落實情況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環評及批復文件中環境風險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詳見表4-2。 表4-2工程實際建設與環評批復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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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驗收監測質量保證及質量控制: 1、監測分析方法 該項目現場監測方法有:《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 55-2000)、《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 397-2007)、《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 2、監測分析方法及檢測儀器 該項目檢測分析方法見表5-1。 表5-1 檢測分析方法及分析儀器一覽表
1、人員資質 參加本次驗收現場監測及檢測分析人員資質情況見下表。
表5-2 參與現場監測及檢測分析人員資質一覽表
2、水質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水樣的采集、運輸、保存、實驗室分析和數據計算的全過程均按《環境水質監測質量保證手冊》(第四版)的要求進行。采樣過程中按10%的比例采集平行樣。監測使用儀器均經計量部門檢定并在有效期內;現場監測儀器使用前均經過校準;監測數據實行三級審核。 3、噪聲監測分析過程中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 聲級計在測試前后用標準發生源進行校準,校準結果見下表。 表5-4 聲級計校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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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驗收監測內容: 1、廢水 該項目竣工驗收廢水監測內容見表6-1。 表6-1 廢水監測內容
2、廢氣 該項目竣工驗收廢氣監測內容見表6-2。 表6-2 廢氣監測內容
3、噪聲 該項目竣工驗收噪聲監測內容見表6-3。 表6-3 噪聲監測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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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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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家肥用于周邊村民農田、菜地澆灌,因此不執行標準限制,廢水監測結果見表7-1,監測結果表明。該項目化糞池排口中的監測因子pH均在6~9標準范圍內,其他監測因子氨氮、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的檢測結果參照《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一級標準均能符合。 表7-1 生活廢水監測結果
2、廢氣 無組織廢氣氣象條件見表7-2,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3、7-4、7-5、7-6,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7-7。監測結果表明,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拋丸除塵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廠界東面、西面、南面、北面的無組織廢氣中監測因子顆粒物的檢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無組織排放標準。
表7-2 監測期間氣象條件記錄表
表7-3 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進口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點位: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進口 排氣筒高度:15m 凈化設施:堿噴淋 燃料類型:焦炭
表7-4 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排口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點位: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排口 排氣筒高度:15m 凈化設施:堿噴淋 燃料類型:焦炭
表7-5 拋丸除塵設施進口廢氣監測結果 設施名稱:拋丸除塵設施進口 排氣筒高度:15m 凈化設施:布袋除塵 燃料類型:/
表7-6 拋丸除塵設施排口廢氣監測結果 設施名稱:拋丸除塵設施排口 排氣筒高度:15m 凈化設施:布袋除塵 燃料類型:/
表7-7 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3、噪聲 噪聲監測結果見表7-8。由表7-8可見,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東、南、西、北側4個監測點晝夜噪聲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標準限值。 表7-8 噪聲監測結果
4、廢氣總排放量核算 根據監測期間,各監測因子的排放濃度,來計算有組織廢氣中各監測因子的排放總量。 本項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八小時。
表7-9 廢水中各監測因子的總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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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驗收監測結論: 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25日對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實施現場監測,根據驗收監測的測試結果和現場檢查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分析如下: 1、環境管理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主體工程立項、設計、施工和試生產過程中,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政策要求,環保設施執行了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和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制度,目前各項環保設施運行狀況基本正常。 2、污染源排放 (1)氣態污染源 驗收監測期間,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拋丸除塵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廠界東面、西面、南面、北面的無組織廢氣中監測因子顆粒物的檢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無組織排放標準。 (2)噪聲污染源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外東側、南側、西側、北側4個監測點位晝夜噪聲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45.48-2008)中2類標準。 (3)水污染源 本項目生活污水不外排,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周邊農肥。 (4)固廢污染源 驗收期間,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總體結論 綜上所述,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湘潭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平面布置合理。該工程基本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各項要求,廢水、廢氣、噪聲均達到了國家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建議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
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
——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5月26日,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在公司會議室召開了“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現場驗收會,驗收工作組建設單位(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第三方檢測公司(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評公司單位(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和專業技術專家組組成。
本公司自查后,邀請并形成驗收小組。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驗收會議認真研究討論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會議形成驗收意見,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以及企業自行驗收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本項目位于湘潭縣花石鎮馬垅村灣塘組,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總占地面積5800m2,總建筑面積7248m2,鑄造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其占地面積約1250m2,建筑面積為1250m2,其中鑄造建筑面積為1200m2,木模生產車間50m2。項目總投資65萬元。
根據國家和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有關法律和規定,本公司委托湖南綠鴻環境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于2017年9月完成《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的編制,2017年11月29日由湘潭市環境保護局下達該環評文件的批復(潭環審字[2017]72號)。
二、驗收監測結果
根據湖南中雁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年產10000t鑄鐵件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中的檢測結果表明:
(1)氣態污染源
驗收監測期間,沖天爐尾氣處理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表2標準,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拋丸除塵設施排口的監測因子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標準,廠界東面、西面、南面、北面的無組織廢氣中監測因子顆粒物的檢測結果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二無組織排放標準。
(2)噪聲污染源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廠界外東側、南側、西側、北側4個監測點位晝夜噪聲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45.48-2008)中2類標準。
(3)水污染源
本項目生活污水不外排,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作周邊農肥。
(4)固廢污染源
驗收期間,本項目固體廢物均得到妥善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5)總量控制結果:經過檢測計算得出:二氧化硫年排放量6.6噸,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7噸。
三、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湘潭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平面布置合理。工程基本落實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的各項要求,廢水、廢氣、噪聲均達到了國家各項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小。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公示日期:2018年5月26日-2018年11月27日
舉報電話:0731-57860025
公示地點: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官網
湖南花石陶瓷玻璃機械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6日